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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通知》(宁职称办〔2017〕24号)精神和今年度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7年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7号)或《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6号)(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网上申报–政策法规–“市专业技术资格”栏目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文件规定。其中根据今年职称工作要求,申报条件有以下几点改变:

  (一)对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二)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职称不作要求,无需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及申报表;

  (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一个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申报专业

  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分以下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施工管理) 、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建筑装饰、测绘、勘察(岩土)、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混凝土。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初级晋升中级不少于40学时/年,从2014年开始计算,总计应完成120学时。

  五、论文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要求撰写两篇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要求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中级职称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材料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7年12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二)申报中级职称可不提供社保证明纸质材料,有关部门将逐一核实社保信息。

  (三)请务必保证网上申报和准备纸质材料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后期制证关键信息。

  (四)为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职称申报过程中,坚决遏制假学历、假单位等现象。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在职称申报过程中继续推行学历验证、社保复核、论文检索制度,严厉打击职称申报失信行为。

  (五)2017年申报职称材料不予退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盖章,评审通过的人员退还申报表及发放证书。

  七、网上申报

  (一)为了确保网申系统与浏览器兼容无误,务必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如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浏览器可在网站“文档下载”栏目下载“谷歌浏览器绿色版”使用。

  (二)点击频道右上角“注册”字样,选择注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账户或申报人员账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账户注册需上传单位公章,并准确选择“主管部门”,经所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单位账户才有效。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单位要选择“主管部门”为市城乡委。(无需网上缴费,送材料同时缴纳现金或支票。)

  (三)个人注册完成后点击“申报登录”,单位注册完成后点击“单位登录”,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系统。

  申报人员登录账户后,进入职称模块后点击“中高级职称申报”,即开始申报中级职称。须详实、准确地填写“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等,无误后点击“确定申报”即提交成功。其中“申报职称”一栏应选择“建设专业-工程师”、“建设(建筑)专业-建筑师”或“建设(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规划师”;“工作单位”一栏在弹出框中选择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已注册账号)。“学历信息”一栏填写大专及以上学历,由低到高填写,建议最多填写两条。

  请务必保证“基本信息”、“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社保的查询、证书打印等环节均以填报信息为基础。申报人员账户具体申报流程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账户具体使用流程参考网站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操作指南”栏目。

  (四)个人申报提交成功后,由所在单位以单位账号通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在职称模块“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栏目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推荐评委会”栏目应是“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注册账号时所选择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

  (五)个人或单位请务必牢记账号密码。如不慎丢失,账号密码可以通过注册邮箱和手机号码找回。

  个人账号密码如不能通过注册邮箱和手机号码找回,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找:(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单位注册职称账号时所选“主管部门”或所属区人社局职称部门查找;(2)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柜台查找;(3)关注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微信公众号,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确保身份证号码清晰可辨)办理查找。

  单位账号密码如不能通过注册邮箱和手机号码找回,可通过以下方式查找:(1)在单位账号注册时所选择的主管部门查找;(2)单位账号注册时未选择“主管部门”或其他情况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柜台查找。

  八、纸质材料准备

  申报表、简介表等有关表格可在网站http://www.njzz.gov.cn/ww/f/a/wwfa_cont.html–文档下载–“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申报人员须在网上申报且提交成功、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将职称申报系统网上信息(须含完整的“基本信息”和“申报信息”,且“申报信息”中要有已选择的“材料报送地”或“推荐评委会”)截图打印,于申报材料递交时出示。材料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在职称系统中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收受相关费用和纸质材料。

  (二)申报网站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中级一式两份,A3纸双版正反打印,骑马钉方式中缝装订后对折。用A4纸打印、单面打印、装订不规范的申报表一律不受理。申报表应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后方可递交。

  (三)《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单位盖章)。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

  (四)《申报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份,此表可从附件中下载,递交申报材料前须将名册表格下载填写好并发送至职称申报邮箱jwzcsb@126.com。

  申报材料须按规定分两个分册整理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五)材料目录。

  (六)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学历证书复印件。

  (九)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材料。

  (十)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中级须满120学时)。

  (十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无需提供),原件现场审验。

  (十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无需提供),原件现场审验。

  (十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无需提供)。

  (十四)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审验。

  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十五)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导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十六)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及论文等。论文、论著符合中级资格评审条件。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九、纸质材料要求

  (一)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4项不用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分两个分册装订,材料袋需贴封面,封面需填写相应的内容。(材料袋请使用质地完好带绳双口结牛皮纸软质档案袋,请勿使用方体硬盒材料袋。)

  (二)申报人员均需按照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职称申报表上),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其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类职称的任职年限自其受聘之日起算。申报中级职称相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年底。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4、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学科)栏专业要与申报名册中的“申报专业”栏和申报档案袋上贴的封面上的申报专业一致。网上申报内容要与书面申报内容相一致。

  十、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集中送交时间为 2017年8月1日至8月3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30。报送时将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EXCEL版本发送至职称申报邮箱jwzcsb@126.com)、纸质申报材料(职称申报材料袋请使用质地完好带绳双口结牛皮纸软质档案袋,请勿使用方体硬盒材料袋)报送至南京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广州路183号512室),联系电话:83734187。

  十一、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中级每人收取评审相关费用300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把关申报材料,在职称系统中严格审核各自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信息是否完整、正确、符合条件,个人网上申报信息须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和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审核通过,评审费用随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