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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及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印发<2017年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宁职称办〔2017〕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电子信息工程及知识产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17年报送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及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电子信息工程师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知识产权工程师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知识产权工程师按照《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根据宁职称办〔2017〕23号文,企业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职称可不作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7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337634191@qq.com);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第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⑴分册目录(编页码)。

⑵公示情况报告。

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⑷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⑹任期考核材料。

⑺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⑴分册目录(编页码)。

⑵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⑶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四、有关事项说明

1.任期考核要求

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没有实行年度考核的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任期考核表。

2.学历验证要求

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7年12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党校学历、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

3.论文检索查询要求

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以及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4.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人社部门关于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工程师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申报人员要进入“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在“南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窗口中点击“进入学习”进行注册登录并完成相关学时的申报,网上申报经审验通过后,按管理权限到市、区人社部门领取审验单作为必备申报材料之一。

5.申报材料取得时间要求

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申报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继续教育审验单取得时间截止到递送评审材料前。

6.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宁价费〔2002〕180号、宁财综〔2002〕450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收取300元/人,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五、申报程序、时间及地点

1.申报程序:根据市职称办有关规定,中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

⑴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可在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科技工作”栏目的“专业技术职称”子栏目下载相关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格式;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到市科委。

⑵网上申报。在报送书面材料之前必须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在人事人才服务网首页(www.njrs.gov.cn)进行注册(人事人才服务网-职称申报评审-注册-提交待审核)。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根据操作要求将申报材料逐一上传到申报信息系统,并完善附件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可提交至上一级部门审核。具体操作指南可在人事人才服务网的职称申报评审栏目下载。单位注册和个人申报注册都必须使用IE9及其以上版本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